美国心理学家柯尔伯格把儿童的道德发展过程分为前习俗、习俗、后习俗三种水平,每种水平再分为两个阶段,共六个阶段。他设计了一些两难问题来测定儿童的道德判断水平。例如,一个名为海因的人,其妻病危,但握有特效药的医生索价太高,海因家境清贫无力支付,为救其妻窃取了特效药。柯尔伯格真正关心的不是对这个故事的回答“是”或“否”,而是支持回答的推理,即“该偷”或“不该偷”的理由是什么。
1、前习俗水平。处于这一水平的儿童,对是非的判断取决于:行为的后果,或服从权威、成人意见。阶段1是服从与惩罚。道德判断建立在对外力的屈从或逃避惩罚的基础上。例如,认为海因应该偷药,“否则他的妻子会死去”;认为海因不该偷药,“否则他会受到惩罚,坐牢房”。阶段2是天真的利己主义。判断行为的好坏,以能否符合自己的利益、能否导致自己的满足为根据。例如“海因该不该偷药,取决于他是否爱他妻子”。
2、习俗水平。判断是非能注意家庭与社会的期望。阶段3是“好孩子”定向。按照善良人的形象来行事,注重别人的评价,希望在自己和别人心中都是一个“好孩子”。例如,认为海因不应该偷药,“因为好孩子是不偷东西的”;认为海因该偷药,“因为好孩子是帮助人的”。阶段4是遵守法律和维护社会秩序定向。例如,认为“如果找到一个充分的理由就去违反法律,那社会就只有混乱”。
3、后习俗水平。个人考虑可能超越社会法律及秩序的需要,而进人更高层次。阶段5是社会制度和良心的定向。认为个人权益和社会集体的福利同样重要,社会个别成员的权益仍需要维护。在这一阶段,回答者有一些个人价值优先法律的模糊想法。例如。一个16岁的孩子说:“在我们心目中,海因有权利这样做,但从法律的观点看,他却是错误的。到底他是错还是对,我很难说。”阶段6是普遍原则定向,把对人类尊严的公正与尊敬的原则作为道德判断的根据。例如,认为“纵然海因没有为妻子而偷窃的法律权利,但他有一个更高尚的权利,因为人是世界上最宝贵的,我们有责任挽救任何人”。
柯尔伯格指出,这六个阶段依照次序进展,不能超越,但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达到最高水平。他认为道德判断能力的发展除成熟因素外,还依赖于智力的发展和社会经验的获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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